问题 | 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本文详细列出了公积金提取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缴存人身份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证明资料等。针对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也有所区别,如本地购买新房、外地购房、购二手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等。 法律分析 公积金提取申请所需材料: 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申请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申请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申请基本资料包括: 1、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双方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地购买新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1、基本资料;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交付首期的往来结算统一凭据(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购房 1、基本资料;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自开具凭证之日起1年内的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二手房 1、基本资料;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自签订契约之日起1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3、过完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审批之日起1年内) 1、基本资料; 2、职工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大修自住住房(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1、基本资料; 2、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局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派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签署调查意见。 偿还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 1、基本资料; 2、贷款银行出具个人近12个月的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价及复印件; 4、《购房贷款合同》原价及复印件 5、不动产发票(二手房应提供契税发票)原价及复印件。 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提前还清 1、基本资料; 2、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和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公积金不足以一次性还清贷款的,须先将不足部分的金额存入还款账号并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4、涉及夫妻双方的不允许代办,须本人前来办理。 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 申请提取还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且在申请时前12个月内无连续停缴3个月以上记录; (2)借款人当前无逾期额; (3)一次申请提取还贷金额不超过最近12期还款总额; (4)提取还贷后,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低于12期还款总额; (5)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 所需资料: 1、基本资料; 2、贷款银行出具个人近12个月的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还贷申请表。(柜台填写) 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转账还清 1、基本资料; 2、提供银行开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 1、市场租房: (1)基本资料; (2)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开具个人无房证明;已婚并孕育子女的,开具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无房证明); (4)地税部门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金额不超过工资收入的30%,上限为每月800元(未婚的,需开具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证明)。 2、承租廉租房: (1)基本资料; (2)承租廉租房的职工,提供《廉租房入住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1)基本资料;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提供房屋合同及租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 1、基本资料; 2、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基本资料; 2,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常德市行政区域的,离职之日起满1年,以离职证明信息为准)。 调离常德市行政区域 1、基本资料; 2、正式调离或者工资转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境)定居 1、基本资料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境定居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1、基本资料; 2、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部门出具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的合法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列资料提供其中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职工死亡证明; ②户籍注销证明; ③火化证明及收款收据; ④被宣告死亡证明; ⑤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提示: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请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常德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 常德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常德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详细说明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信息; 2. 常德公积金卡:申请人需要提供常德公积金卡作为提取资金的接收介质; 3. 身份证或护照: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护照作为身份证明; 4. 银行卡:申请人需要提供银行卡作为提取资金的接收介质,且该银行卡需与常德公积金卡绑定的同一银行卡号; 5. 提取人授权书:申请人需要签署《提取人授权书》,授权常德公积金中心代表提取人进行提取操作。 若提取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取,还需提供代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提供上述材料后,常德公积金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常德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申请人可前往常德公积金中心或前往常德公积金提取窗口了解具体流程。 结语 公积金提取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基本资料包括缴存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提取证明资料包括本地购房、外地购房、二手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提前还清、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等证明文件。不同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贷款银行、不动产发票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