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据悉,夏女士与同事合住一间房子,她自己的房门有时也不锁。这一次,门锁没有任何被撬的迹象。夏女士向店长汇报了相应情况。起初,被店长询问的几位同事都表示毫不知情,并承诺会配合寻找物品。但随后经理在同事林某的房间里发现了夏女士丢失的口红。 林是住在夏女士对面房间的理发师同事。起初,林某只承认拿了口红,但随后警方在林某的手机中发现了1800元手链销赃的记录。林某这才解释说,白天看到夏女士房间的门没锁便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梳妆台上的化妆品。由于一直想送口红给女朋友,但经济不是很富裕所以没一直买,便将夏女士的口红、香水和手链一并偷走。 目前,林某涉嫌盗窃将接受相应处理。警方提醒,无论合租伙伴之间的关系有多亲近,为防止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外出时尽量锁好各自房间的门,保管好贵重物品。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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