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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口头通知待岗,无发文,请问合法吗?
释义
    单位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仍应按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工资。若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则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正常劳动,按国家规定处理。公司未发放工资属违法行为,可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据上述规定,如果您的公司未正常发放工资那么公司行为违法。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公司口头通知待岗,无发文,员工权益受到保护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口头通知待岗且未提供书面通知的做法可能对员工权益造成潜在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雇主应当向员工提供书面的通知或者解释,明确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口头通知待岗且未提供书面通知可能导致员工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建议员工与公司沟通,要求书面通知以确保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保护措施。
    结语
    公司未正常发放工资行为违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公司拒绝解决,建议劳动者与公司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此外,口头通知待岗且未提供书面通知可能对员工权益造成风险,建议员工要求公司提供书面通知以确保权益受到保护,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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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21: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