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的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 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 5、转包。 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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