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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证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交通事故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医疗费费用、交通费用等各种费用票据、诊断证明、鉴定意见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一、有哪些交通事故纠纷不能起诉
    有以下交通事故纠纷不能起诉:
    1、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处理尸体的决定;
    2、当事人仅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残疾评定不服;
    3、双方已达成和解或在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双方已按调解协议履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全责去提车交钱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知当事人取走车辆的,当事人不需要交纳其他费用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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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