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夫妻婚前财产归属问题 |
释义 | 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但婚前财产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但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不论是第几次结婚,婚前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二婚夫妻财产分割与继承权利 二婚夫妻财产分割与继承权利是一个涉及到婚姻法和继承法的重要问题。在二婚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和继承权利是需要明确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通常归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可能会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因此,在二婚情况下,需要对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分割和归属。同时,继承权利也需要考虑到配偶、子女等亲属的继承份额。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原则,充分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因此,二婚夫妻财产分割与继承权利的解决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论是第几次结婚,婚前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然而,在二婚情况下,夫妻的财产分割与继承权利需要明确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配偶、子女等亲属的继承份额,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因此,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以保障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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