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婚外情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以下婚外情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且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的书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物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相关事实的证据。 夫妻离婚哪些证据能作为婚外情证据 婚外情证据一:照片。如果配偶与第三者有比较亲密的照片,这种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 婚外情证据二:录音。能够显示配偶与第三者有亲密关系的谈话录音。 婚外情证据三:录像。配偶与第三者搞婚外情的录像。 婚外情证据四:手机短信。配偶如果有婚外情,可能经常通过短信与第三者联系,这些短信中往往涉及婚外情内容。因此手机短信是证明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婚外情证据五:电子邮件。有些配偶会通过电子邮件与第三者进行联系,因此,电子邮件也是婚外情的证据。 婚外情证据六:配偶和第三者承认材料。配偶或者第三者写的诸如不再保持联系、保证不再发生婚外情之类的保证书等,也是婚外情的证据。 婚外情证据七:邻居、朋友的证言。邻居或者朋友出面作证配偶有婚外情的证言。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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