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博口水仗是否侵犯名誉权? |
释义 | 公民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属于个人隐私。网民在其私人微博上享有撰写文章、分享经验、交流思想、发表评论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自由的微博行为应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并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陆某在网上披露刘某的真实身份信息,特别是将部分贬损原告的言语链接到刘某的同学、同事、单位的微博上,属于明知会给刘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而作出的行为,该行为对刘某的影响已经从网络发展到现实生活中,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侵犯了隐私权和名誉权,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微博侵犯名誉权如何处理 侵犯名誉权案件的处理方式通常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虽然网民有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撰写文章、发表评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权并不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微博上的言论自由同样应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必须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名誉权受到侵犯,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请求侵权人更正或者删除侵权信息;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侵犯名誉权不赔该怎么办? 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另外,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曝光小偷是否侵犯其名誉权 曝光小偷身份不会侵犯其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对于小偷身份的曝光,既不是侮辱,也不是诽谤,而是对于客观事实的陈述,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由于其自身的身份而非信息曝光的行为导致的。 微博骂人属于名誉侵权吗 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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