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起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超过3年诉讼时效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且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 一、如何区分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借条与欠条效力有什么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力的区别有两点:1、两者依据的事实关系不同。借条是基于借款的关系而成立的,而欠条还有可能基于买卖、劳务、承包、损害赔偿等关系产生;2、诉讼时效的适用不同。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清偿,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的三年内向法院主张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