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怎样能离婚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一、离婚前应该准备些什么? 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时内地居民要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华侨、外国人除了带好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诉讼离婚时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二、离婚证要带什么 离婚时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方式提供不同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相关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流程是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进行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最终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因此,到法院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起诉状、起诉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有利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证据。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需要准备三份,向法院提交两份,自己保留一份。 三、离婚必须到原来的地方领证吗 不一定。 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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