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的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办理离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一方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由一方携带相关资料去当地登记机关即可,登记机关一般都有档案存档,如果不能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出生证丢失离婚一方怎么补办 第一步,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出生证丢失离婚一方怎么补办 第一步,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结婚证一方丢失怎么补办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怎么补办丢失的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离婚证丢了补办的方法是:1、补领离婚证可以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3、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离婚档案、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委托办理还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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