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所以假离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一般指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离婚,这种做法钻了法律的空子,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会有相应的损失。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离婚后买房需要的证件,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6、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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