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离婚调解书生效后补办? |
释义 | 丢失离婚调解书可到原法院补办,具体步骤:1、携带身份证到调解离婚的法院档案室;2、提供案件号,申请复印调解书;3、复印完成后加盖档案室印章。 法律分析 可以。丢失后去原法院按照相关程序补办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1、夫妻双方如果是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丢失,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调解你们离婚的法院档案室。 2、出示身份证,提供案件号,至少应当提供调解离婚的年度,向工作人员申请复印调解书, 3、复印完成后加盖档案室的的印章即可。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是否可以申请修改? 在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申请修改的。离婚调解书一旦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书面约定履行义务。如果需要修改离婚调解书中的内容,通常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决。申请修改离婚调解书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意见和合法权益,最终作出决定是否同意修改。因此,如果您希望修改离婚调解书,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操作。 结语 根据相关程序,如果您丢失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可前往原法院补办。具体步骤包括携带身份证到调解离婚的法院档案室,提供案件号并申请复印调解书,复印完成后加盖档案室印章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一般不可直接修改,如需修改需经过法院审查和裁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进行合法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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