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步骤:首先,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宣读调解规则,对夫妻双方进行教育疏导,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然后,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再由审判人员居间调停。最后,调解成功的,制定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依法继续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