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有几个判决书 |
释义 | 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后,会出具三份判决书,一份是给原告的,另一份是给被告的,第三份是留档。 一、离婚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1)调解。离婚案件立案后,法院会将相关材料送达给被告,并通知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和好不再离婚的,法院不再出具调解书;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将会开庭审理。(2)开庭审理。法院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到庭情况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员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开庭程序中,如果能调解的,审判员会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就按正常的庭审程序进行。(3)判决。审判后审判员根据审理的情况决定是否当庭宣判,如果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择日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二、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 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申请,把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第1次 女方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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