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被迫执行违法行为属于主观方面无过错,不应承担职务犯罪责任。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十五条: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主观和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2.《刑法》第二十六条: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的故意或者过失;客观方面是指行为的客观结果和违法手段、方法等。 3.《刑法》第五十一条: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被迫执行违法指令、违法命令,或者被迫违反规定,造成不该发生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4.《刑法》第二十四条:被迫执行违法行为的人员,在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总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在职务行为中受威胁被迫违法,不应承担职务犯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