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行为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释义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在未实际进行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或他人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介绍他人互相虚开以及接受虚开的行为。该罪的主要思想是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具有故意且具有牟利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必
    法律分析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在未实际进行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或他人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介绍他人互相虚开以及接受虚开的行为。
    一、哪些行为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行为: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
    2.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规定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结语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在未实际进行交易的情况下,为自己或他人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介绍他人互相虚开以及接受虚开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包括: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即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3.主体要件,即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即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规定包括: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