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营业执照需携带身份证明领取,情况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2、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要经办人亲自到工商局领,如果换人领取还需提交新的授权书,不论是何人领取营业执照,均需提供领取人身份证件。 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3、领取营业执照。 因此,办营业执照需要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