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
释义 | 需要。出租房产,自交付次月起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者应当携带出租商铺的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和国土证)、租赁合同等,到当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税。所交税额需按照土地等级及土地等级适用的税额交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一、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为: 1、企业、事业、机关、军队等缴纳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五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缴纳。 2、个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月份缴纳。 3、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的纳税人,临时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税,应在批准用地时一次缴纳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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