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可以用电子邮件作为合同的证据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合同的证据。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子邮件内容必须明确表明签约意图,具有约束力;
    2.电子邮件的发送方和接收方必须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并可互相确认;
    3.电子邮件内容必须是真实的,未经篡改的。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那么电子邮件可以作为合同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电子文本符合合同订立的要求,即使当事人未见面,也构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可以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订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达成合同,且以电子数据交换的形式表达出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意思的,所发出的数据电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证据。
    综上所述,如果电子邮件满足合同订立的条件,那么可以作为合同的证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23: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