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公用电梯按钮坏了应该谁负责修理 |
释义 | 受托方责任和权利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委托方责任和权利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据我国《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维护、保养义务,也要承担侵权责任。我国《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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