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书遗嘱形式欠缺一般是是无效的,但是能通过其他证据能够证实确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有效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