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现在还没有没有取消相关证明的有效性,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使用人持有相关的产权来源,但也要以当地规定为准,去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