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遗产的遗产,儿媳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
释义 | 一、公婆的遗产儿媳有继承权吗1、公婆的遗产儿媳是否有继承权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房屋遗产怎么继承房屋遗产继承如下:1、继承发生时,首先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继承。不过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2、可首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然后将其他份额以现金方式补贴其他继承人。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取得相应现金。三、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遗产继承顺序是: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媳有权继承公公遗产吗? 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但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前夫死了,前儿媳赡养前公公,能继承前公公的遗产吗? 前公公的遗产继承人一般不包括带着儿子改嫁的儿媳妇,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丧偶儿媳对前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前公公的遗产,并能作为前公公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儿媳和儿子再婚后能否继承前公公的遗产 被继承人再婚后,继承人按照以下顺序继承其遗产:1、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然后就可以确定遗产份额。2、如果没有遗嘱,则由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公公遗产儿媳是否有继承权,法律如何规定? 有继承权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或者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是享有平等的权利。按照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公的遗产,办理继承有时限嘛? 继承遗产一般是没有时效的限制的。只对接受遗赠继承规定了时效限制。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如果是遗赠继承就要在两个月内作出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