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去世,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么 |
释义 | 儿子去世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赡养,是指赡养义务人在经济上为被赡养人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主要包括经济上的赡养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子女可以不赡养的父母的情况有: 1、对于子女没有结婚或者已经离婚,而且也没有经济收入,因为身体原因丧失劳动力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对于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中可以免除赡养的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有伤害子女的倾向或者是有虐待子女的严重行为或者遗弃子女,这些行为子女都可要求不赡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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