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设立是否需要备案? |
释义 | 分公司是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需备案,登记机关核准后发放《营业执照》,公司应在30日内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备案登记。 法律分析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设立分公司需要备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拓展延伸 分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与备案要求 分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与备案要求是一个关键问题,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程序,如提交申请文件、获得批准等。其次,备案要求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通常包括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因此,在设立分公司之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备案要求,并确保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分公司设立需遵守法定程序并完成备案手续,包括提交申请文件、获得批准等。备案要求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在设立分公司前,务必详细了解法律程序和备案要求,确保合法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企业必须完成指令性计划。(2009年8月27日删除) 企业必须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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