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起诉状虽然书写很简单,但要注意信息的齐全和合法,也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注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无管辖权的法院不能接受该继承纠纷的立案,动产继承的由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继承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超过诉讼时效的继承案件也不能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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