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
释义 | 工伤鉴定虽无法强制,但对劳动者利益有影响,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提出。伤残等级鉴定需前往当地社保部门、保险公司或地市级公安局。申请时需携带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CT、X光片、手术病历、身份证及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评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费用。 法律分析 一、不想做工伤鉴定能不做吗 1、如果劳动者不想做工伤鉴定的可以不做,没有法律强制性,但会影响自己的劳动利益,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一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结语 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申请是维护劳动利益的重要步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前往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或地市级公安局。在申请时,需携带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检查结果及相关报告、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文件,并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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