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证明需要本人亲自去开吗 |
释义 | 离职证明需要本人亲自去开吗 开离职证明需要本人去。可以让别人去代拿,但是需要亲自去办理。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离职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4.离职证明最关键的一点是内容属于基本信息,应该具备客观性不带主观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该证明的,不仅可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开具“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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