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关于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下的,不另行缴纳的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关于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另行支付的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的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如果没有争议金额或价格,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的争议金额或价格,按财产案件标准支付。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缴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制定具体的缴纳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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