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
| 释义 | 第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第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1、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2、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如何的 1、自行协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解决。 2、司法途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且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行政途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且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二、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自什么日起算 从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10年。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续展后有效期延长10年,如果未及时续展,在有效期满后有6个月的宽展期。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如何的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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