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安全许可证暂扣不可以施工。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生产企业必备的证件。 法律客观: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或事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经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