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量刑五年法院会如何判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量刑五年的,人民法院会采纳量刑建议,判处五年。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情况下,会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被告判处五年的刑罚,其中,人民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然后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必须依法对被告判处正确的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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