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防控六个最严格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严禁发表歪曲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言论,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等。 2,严禁对潜江市委、油田党委和中心党委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 3,严禁不服从中心统一指挥和调度,违抗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脱逃、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其他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 4,严禁不落实疫情防护措施,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5,严禁不按要求组织参与各类聚会、聚餐活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以及参与民间群体性活动。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防疫物资采购、发放、使用。严禁出现贪污挪用、截留私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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