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继承权放弃可以再撤销吗 |
释义 | 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方式。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但是如果放弃继承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可以向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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