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放弃继承的遗产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继承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 (4)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一、被监护人过世遗产应该归谁 被监护人过世遗产的继承: 1、配偶、子女和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没有继承人,没有遗嘱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二、分割遗产顺序是按什么? 分割遗产的顺序如下: 1、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3、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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