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终止还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 |
释义 | 合同终止后,原则上是无需归还合同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殆尽、或归于消灭。合同只是残留的一个文本形式,原则上不在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但实践中建议个人妥善保管此类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从而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没有补偿的。合同到期表示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解除。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怎么样恢复合同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想要恢复合同关系的,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建立新的合同关系,然后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解除。 三、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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