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宅基地 存在归属争议和手续不全的宅基地 这种情况是暂时不予确权,只有争议解决或不全手续后,政府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确权。 2、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 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 3、修建在农村规划范围外的房屋 各个地方都有农村居住区的规划区域,农民建房要在规划的区域内,否则政府部门是不给于确权的。 法律客观: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有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