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赔付。但有时候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例如投保人未按时交纳保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等。在遇到保险公司拒赔时,投保人需要了解自身权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九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按照保险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是法律上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应当及时理赔,收到索赔通知或者认定索赔义务到期后,立即组织核定损失,并自应当赔偿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保险金。 以上法律依据可供投保人在维权时作为参考,帮助其争取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