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纠纷多种多样,包括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低估赔偿、保险公司延迟赔偿等。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一般人难以判断是否需要寻求法律援助。但当涉及到较大的赔偿金额、复杂的法律程序、保险公司恶意拖延等情况时,寻求法律援助是比较必要的选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查勘、认定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无故拖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并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保险人报告,保险人应当及时查勘、认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有权选择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履行其法定义务,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不合理的服务条件,受到侵犯时有权获得救济。 因此,在交通保险合同纠纷中,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拒赔、低估赔偿、拖延赔偿等情况,消费者有权利利用法律手段获得救济。但需要注意的是,选择适当的时机、合适的法律程序及权威的法律援助机构是必不可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