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交通保险后,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实际赔付过程中往往存在种种问题,如拖延、不理赔等,影响了被保险人的正当权益。此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条款的规定履行赔偿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均应当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交通秩序;不得以过错来要求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安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保险金或者收到理赔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 维护交通保险合同的正当权益,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与保险公司协商:被保险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没有解决,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答复。 2.申请仲裁:若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被保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当仲裁不成立或者不服仲裁决定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被保险人在维护交通保险合同的正当权益方面,应当及时维权,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