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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保险理赔案件如果经过仲裁机构裁决,是否一定要接受?
释义
    法律分析:经仲裁机构裁决后,理赔方和被保险人双方均有权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或请求再审,但一定要注意诉讼或再审请求的时限。如果当事人不满意仲裁裁决并选择起诉,则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再审。对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确定事故责任和损失,并办理保险理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是案件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二)案件需要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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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