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二婚继承权的分配 二婚继承权的分配,如果是在婚前就取得的或者是在婚后继承的,并且明确表示由一方继承的,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配。如果是在婚后继承的,且没有表示由一人继承的,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二婚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二婚继承权顺序分为两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前妻或前夫的子女,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妻或前夫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遗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确定遗产份额。 2.如果没有遗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前妻或前夫的子女,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妻或前夫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二婚财产继承人是谁 二婚财产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父母,二婚的配偶以及子女。 这里所说的子女是法律意义上所指的,包括一婚的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还包括二婚的亲生子女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