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所以,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其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继承按照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应将一半视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