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单独二胎新政策所规定的条件 |
释义 | (一)陕西省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2、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而另一方因婚姻迁移异地常住在本省。 (二)单独家庭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非婚生育子女、收养子女); 2、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 3、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对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认定: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申请生育子女前死亡; 3、本人的父母没有收养子女。夫妻一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按事实认定,其父母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申请再生育的前置条件。 (四)陕西省可以生育二孩的情形: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患不孕(育)症,符合《民法典》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8、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9、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10、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只有一个女孩的; 11、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 12、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 13、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1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夫妻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第二个孩子。我国每个省都制定了生育二胎的条件,陕西省也不例外。陕西单独二胎新政策中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都是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双方的户籍必须在陕西省内,夫妻一方是否是独生子女要按照事实来判断,有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件不作为申请再生育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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