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分决定一定要送达本人吗? |
释义 | 要送达的,但不是送达才生效,就算当事人拒绝接收,决定也是生效的。给予党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需要本人签字。但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并可以在送达的处分决定上说明。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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