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谁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公安机关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需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被批捕后的流程包括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补充侦查、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批捕书是人民检察院的态度,公安机关必须根据检察院的决定行动,不同意批捕的需立即释放。 法律分析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谁? 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公安机关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因为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以后,人民检察院总要有答复,批捕书就是人民检察院的态度,无论检察院批捕与否,都不能去口头通知公安机关,必须要出具书面文书。公安机关需要根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进行下一步的行动,不同意的就得释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批捕书是通知公安机关的重要文书。无论是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都需要通过书面文书的形式进行通知。公安机关在接到批捕书后,将根据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包括释放被拘留人员等。这一流程确保了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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