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借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借款买房,房子属于婚后购买,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借款是为了购买房屋,因此其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结婚后首套房的资格还拥有吗 结婚后若夫妻双方名下都无房产的就拥有首套房的资格,否则无资格。 若夫妻名下的房子加起来只有一套房的,那就算是首套房。若夫妻名下都没有房子的,那么婚后购买的房屋就属于首套房。无论夫妻双方谁名下有房的,之后购买的房屋就属于二套房。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二、离婚的时候房屋是公产房能不能分割 离婚的时候房屋是公产房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已经购买了的,是可以分割;如果尚未购买的,则不可以分割,但是双方可以主张对公房的承租权。注意属于以下情况的,夫妻双方才都可以主张公房的承租权: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三、一方所有房屋婚后出租给另一方 一方所有房屋婚后出租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营业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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