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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释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解雇、离职、工时、社保、福利、工资、工伤医疗费等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及其应用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专业的仲裁员进行调解、裁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裁决和执行等环节。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仲裁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裁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应用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同时也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有效运行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辞退离职争议、劳动保护等多个方面。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仲裁机构将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裁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运行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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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