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大税是怎么收取的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 个人所得税 。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 购房合同 ,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等。 4,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 住房贷款 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5,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6,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上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4:09:39